中国宁波网讯继国庆前夕明确“每宗地的开发建设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年”后,昨天,国土资源部再发布最新版本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其中对土地出让金支付的具体规定,又给开发商拿地上了一道紧箍咒:从下月起,对没付清土地出让金的土地,国土部门将不予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同时,开发商拿地后,将不准分期分比例支付出让金,以分期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分期开发。那么,这些土地出让新规会对宁波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呢?
宁波实际做法与新规并无冲突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周力丰今天上午对本报记者表示,国土部的新规定已经收到,从其中内容看,与现在我市在土地出让上的做法并无明显差异,因此其影响不会太大。
目前,开发商拿地后,国土部门一般要求其先支付60%左右的出让金,在土地正式交付时再把余下的出让金全部付清,然后才能做证开发。此外,对每宗土地开发建设时限的规定,一般也以三年为限。
据本地某房产公司总经理透露,以前开发商拿地后“分期付款”的情况,在宁波其实主要是土地上的拆迁没有完成、政府无法交地的原因。 “全部交地后还拖着不给钱的,在宁波好像还没听说过。”
中小开发商拿地难度加大
按照新规内容分析,今后我市推地时,将会基本采取净地出让的方式———即把已经平整完、规划好的土地先推出来: “净地给你了,当然要一次性把出让金全部付清。”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了很大的认同。百隆房产总经理谢耀生说,像以前出让的那种没有全部拆迁完的土地,其实是给了开发商变相“捂地”、赚土地差价的机会。
不过,由于实行净地出让后对开发商拿地资金要求加大,这对那些资金实力不足或项目开发较多、资金链绷得比较紧的开发商来说,显然是利空。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在土地出让政策越来越紧的背景下,今后中小开发商拿地的难度会不断加大。
“而这很可能会带来某个区域房价的居高不下,因为大鳄们很容易通过一次次的拿地来一次次地推高地价,以找出房价不得不高的理由。”有房产公司老总直言不讳地表示: “同时,楼市供应量也可能被大鳄们人为地加以控制,进一步加剧供需矛盾。”因此,该人士希望,在新的土地出让规定出来后,政府能多推一些面积较小、总价不高的土地,尽管这可能依然会带来因为竞地开发商较多而成交地价较高的弊病,但对于加大楼市供应量、避免开发商“捂地”行为还是有好处的。(记者程旭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