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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私家车养路费稽查有“火眼金睛”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7-10-11 01:24:31
 

 图:稽查人员在检查养路费。 记者 刘波 摄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 杨继学 通讯员 宁稽)针对我市私家车不断增加,少数车主偷逃漏缴养路费的现状,昨天,市公路稽征处表示,近期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使用养路费不停车稽查系统。该系统与征费系统实时连接,能迅速辨别车辆是否拖欠养路费,且科技含量高,能有效减少稽查扰民现象。

  自去年启用不停车稽查系统以来,效果较好,很多欠费车辆都没有逃过该系统的“火眼金睛”。稽征部门提醒车主,缴纳养路费是每个车主应尽的责任,车主应按时缴纳养路费。

近期开征燃油税可能性不大

  近段时间以来,关于养路费将“费改税”的传闻甚多,但记者从权威部门了解到,中国公路学会汽车运输分会秘书长路成章在近期的一个会议上明确表示:燃油税开征是必然趋势,但近期开征可能性不大。

  根据《浙江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条例》规定:征收的养路费用于公路养护、修建、技术改造、改善和管理的政府性基金。养路费征收后用于我省公路的养护与建设,用于我省乡村康庄工程的实施,切实解决广大农村地区交通问题,推进农村公路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养路费征收数额稳步增加

  在正式费改税之前,国家有关部门连续下发文件确保养路费的正常征收。记者了解到,去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燃油税正式实施前切实加强和规范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6]103号)和今年初交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7]111号)下发以后,我市相关部门积极做好各项工作,养路费征收稳步增加,1~9月全市共征收养路费12.82亿元。市交通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前不久召开的全市交通工作会议精神,目前正是我市交通建设的关键时期,亟需大量资金,而养路费正是建设资金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负责人说,广大车主缴纳的养路费已经并还将为我市乃至我省的交通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