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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企业吸纳低保家庭劳动力可获补贴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7-10-11 08:18:32

  中国宁波网讯 (汤碧琴李峻)企业如果招用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政府将给予补贴。笔者前日从市就业管理服务局了解到,我市对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也要进行就业扶持,以帮助他们通过就业来提高生活质量。

  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是指持有我市民政部门核发的《宁波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

  我市将建立劳动保障和民政部门工作联动机制,加强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基本信息和就业状况动态管理。每个村要配备1名专(兼)职劳动保障协理员,并制订就业援助计划,对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开展针对性的就业服务。

  针对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文化程度低、就业能力弱等实际困难,各地要开发合适的就业岗位,就地就近安排他们就业。乡镇(街道)和村要将开发公益性岗位作为托底帮扶“4050”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就业的重要渠道,并给予一定额度的岗位经费补助。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职业培训证书的,一次性培训考核费给予全额补助。

  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从事种植养殖业的,应当给予实用技术、生产资料等方面的扶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对吸纳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就业的农业加工和种植养殖业基地给予适当补贴。

  为鼓励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通过就业增加收入,改善生活状况,我市建立了低保待遇渐退机制。对实现就业的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其收入计算办法按市政府《关于鼓励低保失业人员再就业的补充规定的通知》精神执行。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