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庞锦燕)舟山的毕先生前天在宁波出差住宿后,发现停在宾馆停车场的尼桑车被划伤。找宾馆负责人索赔被拒后,他向工商部门投诉。记者从12315申诉举报中心了解到, “十一”黄金周以来12315已经接到多起类似的投诉。
毕先生前天入住兴宁路上的一家宾馆,开车进门时有服务员引导停车,付了5元停车费后他把车子停在宾馆门前的停车场,但车子第二天却出现几道明显划痕。毕先生要求赔偿,宾馆称只提供停车场地,拒绝赔偿。在工商部门的多次调解下,宾馆方最后同意为毕先生维修车上的划痕。
店家门前停车被划伤,到底该谁负责?浙江正甬律师事务所的吴宗建律师认为,关键看店家与顾客之间是否形成了一种合同关系。只有形成了合同关系,才能依据合同法来追究店家的责任。许多小餐馆门口并没有专门负责看管顾客车辆的服务人员,或者虽然有店员临时出来引导停车却并没有在门前看管。“这意味着店家并没有担负起为顾客看管车辆的责任,店家也就没有与顾客形成看管车辆的合同关系。顾客的车出了问题,店家不承担责任。”而毕先生进的宾馆门口有服务员指挥停车看管,还支付了停车费,吴律师认为,宾馆的这一举动意味着他们与顾客之间形成了看管车辆的合同关系。在找不到肇事车辆的情况下,宾馆理应赔偿毕先生的车辆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