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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城部分银行第二套房贷首付已提至五成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7-10-18 03:42:16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张 鹤)近日,我市已有一些银行陆续出台了第二套房贷首付细则,一些银行对购买第二套房的贷款首付比例提到了5成,光大银行宁波分行日前暂停了第二套房的固息贷款。一些人士感叹,从银行一系列动作来看,房贷政策这次真的是开始收紧了。

  甬城银行房贷从严

  市民徐先生看中了学府1号的一套房子,昨天他向鄞州区一家银行咨询办理房贷的情况,银行工作人员告诉他,贷款首付要5成,并且利率上浮10%。

  据了解,我市一些银行在国庆前接到总行有关第二套房的房贷新规,尽管没有出台统一细则,但在具体操作中,有的支行已根据自己的放贷情况规定了更严格的首付标准。目前多家银行已经办理过 “二套及以上商品房”的贷款,执行的都是最低4成首付和利率较基准上浮10%的规定。一家股份制银行个人业务部的负责人表示, “提高贷款首付比例对贷款人影响并不大,比较容易接受,但贷款利率的差异就很大了。如果是申请第一套自住房,贷款利率可以较基准下浮15%,而第二套的话,不但不能下浮,还要比基准上浮10%,这个差距是非常大的。”这位人士给记者算了一笔账。由于目前购房者一般享受8.5折的优惠利率,按现行5年期7.83%的基准利率计算,实际执行利率为6.66%,而按新政策,执行利率将提高到8.61%。以一笔70万元15年期的贷款计算,月供负担要增加780多元。

  有银行暂停第二套房固息贷款

  在甬城率先推出固定利率房贷的光大银行,日前暂停了第二套房以上的房贷固定利率贷款。光大银行宁波分行有关人士表示,分行已经接到停办针对第二套房固定利率贷款的通知。按照这一通知,该行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 (含)以上住房的客户暂停办理固定利率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建行宁波市分行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尽管现在还未接到总行相关的通知,但是如果是第二套及以上商品房的贷款,购房人申请固定利率房贷的话,原来下浮10%的这个优惠肯定是没有了,至于是否上浮,上浮多少还有待总行出台新规定。

  第二套房认定标准不一

  房贷新政出台后,对于第二套房的认定成为新政执行的关键。记者发现,目前宁波各家银行对于第二套房的认定标准并未统一。

  建行、工行等多家银行已确定将 “借款人在有未归还房贷情况下所购买的第二套住房认定为第二套房”,而如果借款人此前名下拥有住房,但该房屋未进行贷款,或贷款已还清,则可以认定为首套住房。

  建行目前严格按照总行明确的贷款人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以 “家庭”为单位,就是说,夫妻双方无论谁拥有住房,另一方购买住房都将视为第二套住房。

  工行目前仍然以 “个人”为借款单位。对于本人而言,即使第一套房贷款还清了,第二套贷款也要提高首付。但是,夫妻双方有一方贷款,另一方没有贷款的,没有办理过贷款的一方买房子就不算 “第二套”。

  由于总行对第二套房的界定还没有下发,因此,宁波中行目前暂时按家庭为单位计算,一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优惠贷款购房,无论第一套房的贷款是否还清,购买第二套住房都要提高首付及提高利率。

  交行以“个人”为单位认定第二套住房

  新华社上海10月17日电 交通银行副行长叶迪奇近日透露,交行将以“个人”为单位认定第二套住房。

  根据这个认定标准,夫妻二人如果其中一人通过银行贷款买房,另外一方通过贷款买房时仍可视作第一套住房。对于曾经通过银行贷款买房的借款人,如果其还清了此前的房贷,再次通过银行贷款买房时仍然可以视作第一套住房。交行将根据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上已有的住房贷款记录,判断客户贷款购买住房的套数。

  据悉,交行有关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相关细则,将于最近公布。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