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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有城市地名总体规划保护老街古地名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7-10-18 03:42:16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郭 靖 通讯员叶建明)今后,城区传统道路街巷名和片区名,隘、漕、岸、边、堰等有地域特色的古地名,以及与宁波区域内行政区变更、城市沿革、城市发展相关的地名将得到保护。这是日前开始公示的宁波城市地名总体规划作出的规定。

  宁波原有地名主要以历史人物、商业市肆、城门、姓氏、桥、寺庙、坊、谐音、道路、方位、形状、序数和建国后的时代特征等得名。近几年,宁波地名更迭加快,到去年3月,城区街、路、巷、弄名称达2600多个,建筑物 (群)、住宅区名称增至800多个。新地名的命名主要遵循了老地名就近使用和系列化命名原则。

  但随着城区扩大和旧城改造,现状道路名称也暴露出不少问题,有的名不副实,如环城北路、环城西路已不环城;有的同一条路走向不一致,一段东西,一段南北,或有直角拐弯;有的一路多名,有的一名多路,还有的则有路无名。

  这个规划是按照体现宁波总体规划意图,注重整体性、连贯性和系统性,尊重历史和居民意愿,保持地方特色的原则编制的,包括地名导则和地名命名两部分。规划导则部分由通名规划、专名规划、地名标志规划、地名优化规划、地名文化保护规划、地名管理与政策建议组成。地名命名部分由分区命名导则、主次干道和桥梁名称的表格与图件组成。

  根据规划,两侧设门牌道路采用 “大道”、“路”、“街”、“巷”、“弄”作通名。道路长度在4000米以上,以“路”或“大道”为通名的道路可予以分段。建筑面积在6万平方米以上,具有较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区以“小区”为通名,达不到“小区”要求的住宅建筑(群)可用“园”、“院”、“里”、“苑”、“坊”、“庄”、“村”等作通名。以商业、商务办公为主体的建筑以 “大厦”、“大楼”、“商厦”、“楼”为通名。以商业、商务办公为主体的建筑群以“中心”、“广场”和“城”为通名。

  规划明确,跨 “三江”桥梁的命名采用以下四种方式: “丰”字系列:除原有永丰桥、庆丰桥外,新增 “长丰桥”等;采用桥所在地的地名命名:如白沙桥、鹭林桥、三官堂大桥、梅墟桥、清水浦大桥等;使用宁波古行政区命名:四明桥、鄞州大桥、句章桥、庆元桥等;以桥所在古渡口得名:邵渡桥、桃渡桥、青林渡大桥。

  沿 “三江”道路以上游支流和带水的地名来命名。奉化江东岸:皎河路。西岸:樟溪路、檀江路;姚江维持现有槐树路、永丰北路,新增丽江路、姚江路、慈江路;甬江维持现有甬江大道、盎孟港路、大浃江西路、大浃江东路等不变,新增清水浦路。

  规划还提出了城市各分片区的道路命名导则。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