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自行车下班回家的袁某不小心在路上撞倒了一名老人,立即把老人送到医院抢救,6天后老人因伤身亡,袁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警方刑事拘留。但让他意外的是,受害人家属不仅原谅了他,还多次向司法机关求情。昨天,江北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了从轻判决,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袁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骑车撞死了步行老人
今年37岁的袁某从四川来宁波打工好些年了,全家住在江北庄桥街道冯家村。7月13日下午5时多,袁某下班骑电动自行车回家,行驶在江北区庄桥街道冯家村3号附近时,突然发现前面有一个老人正在横穿马路,他想绕过去,但没有成功,把老人撞倒了。出事后,袁某立即拨打了“120”急救中心电话,使老人及时被送至医院抢救,并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理,还积极联系老人家人。
被撞的老人是冯家村村民冯某,79岁,在医院抢救6天后身亡。
很快,警方依法对该起事故的责任作出了认定:紧急情况下,袁某采取了绕越的错误措施,导致电动自行车车头与冯某的身体相撞,这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在袁某。
7月20日,袁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江北警方刑事拘留。
“不忍心袁家再受那份痛苦”
冯老汉不幸去世后,儿子冯善根等家属找到了袁某的家里,要求支付急救费、安葬费等赔偿,但他们看到,袁某全家生活清贫,床上躺着病重的老父老母,袁某的妻子身体也有病,没有工作,平时就在家照顾老人和2个正在上学的孩子。袁家6口人完全依赖袁某一人的打工收入,一旦袁某入狱,一家人的生活就无法维持。
附近的邻居说,袁某为人老实善良,住在冯家村好多年了,虽然贫穷但常帮邻居做点事。
冯善根说,失去父亲后自己非常伤心,但看到了袁某家里的情况,内心萌生了同情心,于是和姐姐、妹妹商量该怎么办。 “父亲不幸去世,全家都很悲痛,但将心比心,我们又不忍心再让袁家再多受那份痛苦啊!”
经过一整夜的商议,冯家所有人达成一致意见,决定原谅袁某。冯善根说: “他撞了父亲,但并不是故意的,还尽力去救父亲,再说事情都已经发生了,即使严厉惩罚他父亲也不能复生,还不如原谅他,我们相信死去的父亲也希望谅解。”
仅拿出11500元象征性补偿
就在袁某被刑事拘留的那天下午,冯善根全家一起找到了警方,提出和解要求,希望能给袁某和他全家一个机会,不要追究袁某的法律责任。在警方的支持下,冯袁两家签下了谅解协议:袁某拿出11500元作为象征性补偿,其他的医疗费、安葬费和精神损失费等都由冯家自行承担,并放弃追索赔偿的权利。
即使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袁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日前还是对袁某提起了公诉。冯善根得知后,找到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说: “我们全家人都已经了解了袁某的情况,他家不能没有他,希望检察官能给袁某一次机会。”检察官告知他们,当时的抢救费用就达2万多元,加上一周的治疗费、安葬费和精神损失费等,根据以往案例,他们至少可以拿到15万元的赔偿金。
但是,冯善根全家人的态度很坚定,他们说: “袁某家里拿出1万多元赔偿金已经非常艰难了,别的钱我们不要了。”
泪流满面说:“宁波人真好”
此后,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对袁某及其家庭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证实了被害人家属的说法,于是向法院提起了从轻、减轻处罚的建议。昨天,经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江北区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认定袁某有自首情节,依法从轻处罚,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法院判决之后,袁某因被判缓刑又回到家人身边。“宁波人真好!”袁某泪流满面,不住地重复说着这句话。他说,感谢冯某一家和司法机关给了他新生,他一定会继续在宁波好好工作,把家人照顾好,不辜负所有人的一片爱心。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表示,犯罪嫌疑人通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方式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被害人要求或同意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处理,检察机关在起诉后建议人民法院从轻、减轻判处,这是一起 “刑事和解”的案子,是司法机关目前正在探索的新型办案方式,体现了我国办理刑事案件中宽严相济的政策。
■记者手记
宽厚之心
父亲被他人撞死了,一般情况下家属都要求严惩肇事者,并提出巨额的赔偿金,但这次却刚好相反,受害人家属没有对肇事者恨之入骨,非但没有漫天要价,反而谅解了肇事者,还多次向司法机关求情,让人为之动容。
在这起谁也不希望发生的交通肇事案中,袁某有过失,但在事故发生后并没有当“逃兵”,而是勇敢承担起责任,尽力弥补过失,最终也得到了当事人的谅解和法律的从宽处理;被害人的家属更是表现出了体谅他人的宽厚之心,宁愿牺牲自己的利益,成全他人一家的幸福。记者 林华奇 通讯员 袁玉敏 马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