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蒋炜宁)记者从昨日市卫生局公布的20家大医院医疗服务和费用情况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门诊和住院费用增长低于我市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比例。
今年1月至9月,20家医院门急诊为891.4万人次,比上年同期增加了106.4万人次,增长比例为13.55%;居前三位的为市第一医院、市妇儿医院和鄞州人民医院,分别达到了90.6万、90.1万和78.3万人次。
全市20家医院门诊人次平均费用为150.2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33%;出院人数费用为798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94%。门诊和住院费用增长低于我市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比例。出院者平均住院天数为11.82天,比上年同期减少了0.46天。
平均住院天数最低的前三位为市妇儿医院、宁海第一人民医院和北仑宗瑞医院。
为缓解群众“看病难”和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近几年来,市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家医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增设开放床位。各医院通过内部挖潜,想方设法增设床位,截至今年9月底,20家医院在去年的基础上增设了460张床位。
提高床位使用率。今年1月至9月,20家医院床位使用率平均达到100.56%,比上年同期提高了3.84个百分点。
为方便群众看病,创建无节假日医院,个别医院增设午间、夜间普通门诊。
对药品和耗材实施了集中招标。全市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集中招标采购的药品价格统一实行顺加作价,降低了药品和耗材价格。
统一实施新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规范了医疗服务项目,降低了大型医疗仪器检查、化验等项目的收费价格。实行医学检查(检验)报告相互认定制度。制定下发了宁波市医疗机构部分医学检查(检验)报告相互认定若干规定,使患者减少了不必要的重复检查,降低了病人的医疗费用。同时,将医院的门诊费用(药费)、住院床日费用(药费)、出院者平均住院天数等指标纳入对医院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执行情况与单位职工收入挂钩。
使患者拥有更多的收费知情权,制订实施门诊药费清单制、住院病人一日费用清单制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