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通讯员张松高)余姚市马渚怡佳名苑23幢的方先生怎么也想不到,新房子装修后还未入住,已经水漫金山,地板拱起,损失达2.8万元。近日,经工商余姚分局江南工商所调解,方先生最终获得生产厂家和经销商的2.24万元赔偿款。
今年1月,方先生在余姚城区四明西路的一家装修材料店购买了数十米由宁波某管业有限公司生产的PP-R热水管,然后对新房子进行了管道铺设等装修。装修后,方先生一家一直未搬入居住。7月20日,方先生去看装修后的新房子时,竟大吃一惊,房子已水漫金山,地板拱起,家具浸水,损失惨重。而后,方先生多次与经销商、生产厂家交涉,均无结果。无奈,方先生向工商余姚分局江南工商所投诉,要求工商部门主持公道。
江南工商所接到投诉后进行了实地调查取证,发现确实系水管破裂造成的。9月28日,该工商所邀请质监专业人员对水管破裂的原因进行鉴定,鉴定结果是管道渗漏处有一道长约6mm的弧形裂痕,正常水压下的喷雾高度最高处约400mm,从肉眼观察分析这一裂痕的形成原因为非人为因素造成。该工商所还邀请评估机构对方先生新房子损失进行了仔细评估。经评估,损失达2.8万元。近日,江南工商所召集消费者、生产厂家、经销商等三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说服,最终达成一致协议:生产厂家和经销商分别赔偿给消费者方先生1.24万元和1万元;因消费者铺设管道后没有放水试压,也有一定责任,其余部分由消费者自己承担,从而使这起消费纠纷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