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有人专门守候在银行门口,一旦看到取款者将钱放入摩托车或者电动自行车后箱,就伺机作案。记者昨日从象山警方获悉,他们抓获这样两名犯罪嫌疑人,他们与人合伙作案7起,案值达24万元。
“短短10分钟,车上的8万元现金就没了!”
(俞先生,受害者之一,象山石浦人)
我家住在象山石浦镇金水路。10月9日上午,因为有急用,9点左右我在附近一个农村信用社网点取了8万元现金。钱是放在一个黑色的塑料袋里,我把它放在电动自行车的储物箱里。我的手机快没话费了,联通公司就在斜对面,我就走过去充话费。想想这用不了几分钟,但还真出事情了!我回来取车时,发现电动自行车储物箱的锁已经被撬开,8万元现金和存折都没了!
我马上去派出所报了案。从民警那里得知,5日上午,也有一名受害者,把4万多元现金放在摩托车的储物箱里,离开了一会儿,回来钱也被人偷走了!
“还真有人把这么多现金放在车上不管!”
(韦某,广西人,犯罪嫌疑人之一)
我们是今年8月开始作案的。一次我和两个老乡一起去银行,发现有一个人从银行里取钱后,把钱放到了银行门口摩托车的储物箱里,然后走开了,估计是去旁边什么地方办事情。回来以后我们开始商量,这是个来钱的好办法!于是我们买了一些作案工具,然后每天在几个银行附近逛来逛去,找合适的下手机会。第一次下手很容易,一下就到手了好几万元!说实话,当时我们还真不敢相信,真有人把这么多现金放在车上,自己走开就不管了!
后来我们搞了辆摩托车。取钱后把钱放车上的人也可能半路上停车办事,这也是下手的机会啊!有些人取完钱后骑车离开后,我们就开车跟在后面,如果他中途停车去办事情,我们就立即下手。如果一路没什么机会,我们就再回到银行再找下手目标。到被抓,我们共得手7次,搞到了24万元。(记者李锋通讯员周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