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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区城镇居民医保点医疗机构名单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7-10-23 03:00:54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 林华奇)记者昨天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 《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将于明年元旦正式实施,经有关部门严格审查,我市确认了71家医疗机构为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将可以凭本人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医凭证,去这些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住院治疗的基金起付标准参照三级医疗机构标准执行的有10家医疗机构:宁波市第一医院、宁波市第二医院、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13医院、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宁波市中医院、宁波市康宁医院、宁波明州医院。

  住院治疗的基金起付标准参照二级医疗机构标准执行的有12家医疗机构:宁波市保黎医院、宁波市肝病医院、宁波市第六医院、宁波市江北区人民医院、宁波市北仑区宗瑞医院、宁波开发区中心医院、宁波市镇海区龙赛医院、镇海炼化医院、宁波市镇海区中医医院、宁波三健医院、宁波市泌尿肾病医院、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医院。

  住院治疗的基金起付标准参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其他一级医疗机构标准执行的有49家医疗机构:宁波市海曙区西门医院、宁波市海曙区南门医院、宁波市海曙区湖西卫生院、宁波市海曙区灵塔医院、宁波市海曙区白云卫生院、宁波市海曙区鼓楼医院、宁波市海曙区段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宁波市海曙区马园卫生院、宁波市海曙区同和医院、宁波市江东眼科医院、宁波市江东区白鹤医院、宁波市江东区明楼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宁波市江东区东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宁波市江东区福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宁波市颐康医院、宁波慈爱医院、宁波新东方中西医结合医院、宁波江东同仁医院、宁波市精神病院、宁波市江北区白沙医院、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医院、宁波市江北区孔浦医院、宁波市江北区祥星医院、宁波市江北区洪塘镇卫生院、宁波市光明眼病医院、宁波市社会福利中心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92919部队医院、宁波市北仑区新碶\医院、宁波市北仑区柴桥医院、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宁波市北仑区怡和医院、宁波大榭开发区医院、宁波市镇海区骆驼医院、宁波市镇海区庄市佩珍医院、宁波市鄞州区邱隘中心卫生院、宁波市鄞州区骨伤科医院、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卫生院、宁波市鄞州区横溪中心卫生院、宁波市鄞州区咸祥中心卫生院、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卫生院、宁波市鄞州区鄞江中心卫生院、宁波市鄞州区石碶\医院、宁波市鄞州区樟村医院、宁波市鄞州区集士港中心卫生院、宁波市鄞州区古林镇卫生院、宁波市鄞州区高桥镇卫生院、宁波市鄞州区姜山中心卫生院、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茅山卫生院、宁波市鄞州区宋诏桥卫生院。

  另外,市区范围内特殊病种治疗及出具转外地就医证明的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可以转往就医的上海、杭州两地的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均按照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执行。


【编辑:王丽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