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 周勇 通讯员 张杰 王洪权)因在菜场买菜时滑倒受伤,昨天余姚的许女士获得近5000元赔偿。
去年9月15日下午4点,许女士去一家菜场买菜,走到家禽类摊位前时,右脚不慎滑入旁边的排水沟而摔倒,造成右股骨胫骨骨折。许女士为此住院10天,花去医疗费2万多元,并提出索赔。
余姚法院审理认为,菜场因为销售水产、宰杀家禽等经营活动,地面比较湿滑的确需铺设排水沟。许女士应对这一情况有一定认识,在买菜时注意自身安全。因此,许女士受伤的主要原因在于自己不够小心。但菜场没有对排水沟作适当处理,且警示牌的放置位置也不足以引起消费者的注意,没有尽足够的安全保障义务,因此需赔偿许女士损失的20%。市场管理中心作为菜场的主管单位,应对此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