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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参工伤保险不发安全证 外来工更保障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7-10-24 08:37:02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汤碧琴 郭 靖)我市将建立健全职业安全举报制度,及时受理侵害外来务工人员职业安全健康案件,对报告事故隐患或举报职业安全健康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我市新近出台的 《关于进一步维护外来务工人员职业安全健康权益的意见》提出了新举措,外来工的职业安全将更有保障。

  政府部门将履行监管职责,依法保障外来务工人员职业安全健康。要向新上岗的外来务工人员告知劳动安全、职业危害事项,并且定期对具有作业危害的场所进行检测,对职业病多发行业和从事可能产生职业危害作业的务工人员依法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病予以诊断,并且督促用人单位予以治疗。把外来务工人员的岗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职业病防护设备及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职业危害项目申报等作为重要检查内容,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维护外来务工人员职业安全卫生的知情权、建议权、批评权、控告权、拒绝权和紧急避险权。

  普及职业安全健康基本知识,倡导安全文化是增强外来务工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重要一环。深化 “全员培训工程”,切实抓好外来务工人员特别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船舶修造、涂料喷涂、蔺草加工、制革、电池等高危险、高危害企业从业人员的培训,未经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我市还将通过严厉查处事故,依法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措施,来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健康权益。对强令外来务工人员违章冒险作业而发生安全事故的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加大对外来务工人员较为集中和安全风险程度较高的行业工伤保险的扩面力度,用人单位如未参加工伤保险,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将不予批准。


【编辑:王丽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