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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了表妹的钱还陪着一起去挂失报警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7-10-24 12:26:40

  中国宁波网讯“竟有这样的女孩,偷了表妹银行卡里的钱,还陪她去挂失、报警。”昨天下午,江东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向记者讲述了这么一件令人又好气又好笑的事——— 

  昨天上午,我们提审了涉嫌盗窃的女孩龚某。从公安机关移送的案卷上我们已经得知,龚某是四川人,才20岁,一个月前来到宁波投奔表妹。两个女孩住在一起,都在一家KTV上班。10月1日晚上,龚某将表妹一只装有3500元现金、银行卡、身份证等财物的皮夹和一部旧手机藏到租住房门口的杂物堆里。随后又到KTV找表妹,两人一起吃了夜宵,直到凌晨3点才回租住房。看到表妹惊觉被盗的神情,龚某谎称自己也失窃了。此后表妹马上拨打110,而龚某劝表妹别报警,说恐怕查不出来的。当日上午,龚某在表妹打电话向银行挂失时,得知口头挂失要24小时后生效,五天内再凭身份证去挂失,便从表妹口中套得密码,于当天傍晚独自去银行修改了密码。10月5日上午,龚某取出表妹银行卡中的3万余元,第二天又陪表妹去银行挂失。得知密码已改且钱已被取走时,表妹立即要求龚某一起陪她去报案。在派出所里,龚某还向民警述说了自己“失窃”的情况。此后,龚某还随表妹一起去银行调查,结果民警在监控录像里发现了龚某的身影,龚某立即被擒。 

  我们当时问她,难道不知道这样的表演是会穿帮的吗?她说不知道自己在银行内的所作所为会被录像,和表妹一起去派出所报案时,心里其实已经非常紧张,但没有勇气坦白一切。说着说着,这个漂亮的女孩哭了起来。唉,早知如此,何必当初。(记者姜恒通讯员简芽香) 

【编辑:王丽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