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龚哲明)昨日下午,市政府向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提请审议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条例 (草案)》。一旦此地方性法规获得通过,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的开发管理将有了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据介绍,去年12月,省政府已正式批准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为省级旅游度假区,但东钱湖管委会在具体工作中遇到了一些困难,需要尽快制订这一地方性法规。这些困难主要有三方面:一是由于缺乏专门的法规,东钱湖管委会及其下属职能部门不具有法定的行政主体资格,行政管理职责不明,一些工作难以协调,同时部分管理权限不到位,导致管理缺失;二是在开发建设、行政管理中常遇到因依据不足而导致问题无法解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东钱湖的开发;三是投资企业对于政府运作的要求越来越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服务的呼声日益强烈,亟需将行之有效的一些政策制度以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建设法制化投资环境。
法规草案明确了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的管理范围和管理职能、定位和功能的规定、管理体制、保护与监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