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中午12点多,江东宁穿路某宾馆服务员拨通警方的求助电话,民警赶到现场时,服务员说宾馆里一名女客人与一名男子发生了打斗,女客人看样子十分可怜。民警将这对男女带至福明派出所后,女子的泪水立即决堤一般涌了出来———
我姓张,来自安徽颍上。这人是我的男朋友,可是我再也不想跟他在一起了。我跟他是今年3月份在上海一家舞厅里认识的,他说他是宁波宁海人,姓王,是宁波一家公司驻上海的业务 “经理”,在开始的一段时间里,我们处得还蛮好,一个月后我们就住在一起了。
过了两个月他从公司里出来了,说要在上海开一家工艺品店,还向我要了2万多块钱一起搞投资。可是过了不到一个月,他就说店面开不下去关门了,还欠了几万块钱的债务。看着他每天为钱发愁,我又拿出了1万多块钱给他。7月初,他跟我提出回宁波做生意,说在余姚有几个朋友,生意好打开局面,于是我就跟他来到了余姚。
在余姚呆了1个多月,我却从没见他做过什么正经事情,期间他又向我要去了1万多块钱,总是用这样那样的借口搪塞我。我这几年的积蓄差不多都被他花光了,后来他再向我要钱时我不肯给了,没想到他就打我、骂我,我说要分手,他就拿出手机,给我看他拍的我们的亲密照片。我怕他到外面胡乱散发这些照片,于是又忍了两个多月。最近这段时间他变本加厉地折磨我,前两天我偷偷地跑了出来,住在这家宾馆里,不知道怎么又被他发现了。我知道现在想从他那里要回我的那些钱是不可能了,我只想你们帮我从这个恶魔身边逃走。
听了张某的哭诉之后,民警查看了王某的手机,果然有几张两人亲热的照片。虽然张某所说的事情还一时无从调查落实,但她的要求完全合理合法,民警让王某删除了手机里的照片后又警告王某不得再无理纠缠张某,张某放心地离开了。(记者 肖勇 通讯员 献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