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市财政局局长胡谟敦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7年市本级财政收支预计完成情况和预算调整意见的报告。
由于今年我市经济整体形势良好,税收征管加强,市级固定收入及分享收入相应增长,下级上解收入和中央所得税基数返还增加,以及中央政策将土地出让金收入调整为地方基金预算管理,需对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进行调整。会议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调整方案,将2007年市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调整为1029269万元,增加107281万元,一般预算支出调整为1029269万元;将2007年市本级财政基金收入调整为502847万元,增加384478万元,基金支出调整为50284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