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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 住宅楼号怎么能随意编排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7-10-28 06:10:52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董小军)新建住宅的楼号编排存在无序跳号现象,业主认为这与相关法规不符,并因此提出行政复议要求纠正。这起看似非常不起眼的行政争议,折射出老百姓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 

  今年4月20日,家住江东的董先生和宁波某房产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该公司新开发的某小区内的一套商品房。8月底,董先生兴匆匆地来到快要完工的小区察看房屋建造情况,却意外地发现,有关部门编制的住宅楼号存在着无序跳号现象,根据前面的楼号排序,董先生所在的楼应该是11幢,但现在却变成了13幢。由于楼号次序不对,单元编号也出现混乱。 

  据董先生介绍,他在发现这个错误后,曾到确定楼房号的民政部门反映。工作人员查看了房产公司上报的房屋建筑大蓝图,发现上面曾有地名办的纠错内容,还加盖了纠正章,这证实了董先生的判断,也就是说,按照正常编号,董先生买的房子应为11幢17单元,但现在却被编成了13幢21单元。 

  此时,董先生产生一个疑问,既然地名办已经发现了房产公司上报的楼房编号错误,为何仍然给予登记呢?他得到的解释是,因为房产公司已经将编好的房号通知了水电部门,而水电部门也已经照此登记收费,所以无法进行更改了。 

  对于这样的说法,董先生却并不认可,他认为这样做明显违反了《宁波市地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必须加以改正。为此,他于近日正式向市民政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撤销海曙区地名办为其所在小区编制的住宅楼号中11幢、13幢以及17单元、18单元、19单元、20单元、21单元编号,责令其重新进行正确编号。 

  为了防止楼房交付后,业主向房产管理部门进行房产登记时出现同样错误,董先生的律师还致函市房产管理部门,要求在该行政争议解决前,暂缓对相关房产的登记。 

  据记者了解,因为房屋的序号编排有错,业主对行政部门提出质疑,并通过正式的法律手段请求纠正,这在我市还是第一次。前天,我市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行政法学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起行政争议看起来非常不起眼,但却折射出一个可喜的现象,即人们的法律意识正在不断提高,他们对政府工作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而这起争议对于政府部门来说,也有着一定的警示意义,一个行政行为无论大小,都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 


【编辑: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