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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举报犯罪活动增加渠道 可通过网站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7-10-30 12:25:24

  中国宁波网讯自今年3月省公安厅制定出台《浙江省公安机关处理公众有偿提供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实施办法(试行)》以来,我市警方共受理各类举报线索864条,通过举报线索破获各类案件351起,抓获各类逃犯159人;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1502人;根据有关奖励条款,警方已向提供线索的群众兑现奖金560900元。 

  为鼓励广大群众踊跃提供违法犯罪活动线索,方便公众对违法犯罪进行举报,警方扩大了举报渠道。举报人可通过110举报电话、110短信平台、信函传真等方式进行举报,也可通过登陆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门户网站的举报信箱,填写举报线索。按照相关规定,向公安机关举报破获案件、抓获违法犯罪人员和在消除重大安全隐患中起到重要作用的线索,一经查证核实,将根据举报线索的价值,由公安机关给予举报人100元至2万元人民币的奖励,特别重大案件实行专案悬赏。(记者戴伟龙通讯员林道清) 

【编辑:王丽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