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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实施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7-11-01 02:49:22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王 岚)从今天开始,国内首个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地方规章 《宁波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开始实施。 《规定》的出台旨在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据悉,我市将在镇海、大榭两个服务站的基础上在余姚、慈溪等地再设4个登记服务站。外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入宁波要预先在登记服务站登记,对没有卫星定位仪就上路的车辆,服务站将免费出借卫星定位仪,告之本市禁运路线、区域及时间,确保这些车辆也受到实时动态监控。

  市安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市有危险化学品充装企业58家,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75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1500辆。近两年全市共发生29起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其中80%事故都是由外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造成,外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成了重大危险源之一。随着宁波重化工业的发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总量将进一步增加。为从源头上把好关, 《规定》首先明确了危险化学品充装和装载单位尤其是槽罐车充装单位的义务,要求充装和装载单位必须使用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得超装;发现给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及从业人员充装和装载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发生道路运输事故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规定》还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的规范经营作了严格要求,专用车辆要定期检验检测,不得擅自更换和改装罐体等。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