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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宾馆财物遭窃 工商维权获取赔偿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7-11-02 02:25:14

  中国宁波网讯(通讯员谢长彪俞 峰)昨天,经奉化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实地调查调解,入住宾馆后财物遭窃的戴先生与宾馆负责人吴某达成调解协议,由宾馆承担赔偿消费者的经济损失。 

  几天前,戴先生入住奉化一家宾馆,由于白天忙碌了一天,感到疲惫不堪,便早早地洗漱后上床休息了。第二天起床时,戴先生发现房间的门敞开着,屋内的行李和衣物被翻得一片狼籍。经清点,戴先生发现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手表以及装有几千元现金的钱包和公文包等物品不翼而飞。他急忙找到宾馆负责人吴某反映,要求宾馆能够赔偿其经济损失。然而,吴某认为宾馆配有监控系统,防盗措施严密,小偷不可能溜进来偷盗客人财物,拒绝了戴先生提出的经济赔偿要求。 

  接到消费者投诉后,奉化工商分局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调查,并调出当天监控录像,发现当天凌晨4时左右,4名小偷溜进宾馆,东张西望地观察四周无人后,选择了戴先生入住的房间,取出随身携带的作案工具,剪断了房间保险门链,潜入房间实施偷盗。宾馆负责人吴某看完监控录像后才恍然大悟,后悔没有对监控系统安排值班人员,否则完全可以避免这起偷盗行为的发生。 

  经奉化工商分局调解,该宾馆同意赔偿消费者戴先生的经济损失,消费者对调解结果也表示满意。 

【编辑: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