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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登记首日场面火爆 1800人已参保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7-11-02 00:52:21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林华奇江涛)昨天是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第一天。据统计,截至下午5点,全市1800人到各地街道社会保障救助站和乡镇劳动服务站办理参保手续。 

  昨天8点30分左右,记者来到江北区白沙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时,三个窗口前已排着长长的队伍。 “我是特地让孙女请假赶来的!”家住大庆社区的杨宝珍老人笑着说: “孙女今年5岁了,在甬江幼儿园上中班,大人都有职工医疗保险,就孙女一人没有医保,现在好了,出50元就可以参保。” 

  据悉,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参保对象主要为四类人群:一是达到或超过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的老年居民;二是劳动年龄段内未就业的非从业人员;三是婴幼儿及其他未入学的未成年人;四是各类学校的在校学生。 

  自愿参保的市民请在11月1日~30日的工作时间内,到街道社会保障救助站或乡镇劳动服务站办理参保缴费手续。老年居民个人缴纳250元,非从业人员个人缴纳350元,未成年人个人缴纳50元。其中,重点优抚对象、二级及以上残疾人、低保对象、社会扶助对象个人缴费部分全额由财政补助。 

  老年居民、非从业人员请携带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参保人页)和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由代理人代办的应同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未成年人参保须由监护人带领,请携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参保人页)、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和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享受缴费全额财政补助人员还须相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宁波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宁波市城区社会扶助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目前,市区全日制高等院校、中专技校、中小学学生尚未开始办理参保。

【编辑: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