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吴向正通讯员袁晴单安康)被老板炒了“鱿鱼”的韩某,怀疑这是同厂的赵某向老板打小报告所致,于是纠集米某向赵某挑衅,不仅殴打了赵某的弟弟,还要赵某拿出6000元钱,以“赔偿”自己的损失。昨日,韩某和米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未遂),被鄞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今年31岁的韩某是贵州人,原先在鄞州区塘溪镇一家工厂打工。几个月前,他被老板解雇了。韩某以为自己平时工作表现还可以,想来想去,觉得自己之所以被炒,是因为同厂的赵某打过小报告。9月26日这天,喝多了酒的韩某想找赵某出出这口气,可是又怕自己一人势单力薄,就叫上了米某帮忙。两人先找到赵某的弟弟,对其一顿拳打脚踢后,又让他带路找到赵某本人。见到赵某后,韩某就称自己失业后开了家小手机店,最近资金周转不过来,想向赵某借点钱。赵某拒绝了韩某的要求。这下韩某火了,对赵某说:以前你在厂里打小报告,这笔账我还没跟你算清楚呢,如果你不拿出6000元把这事摆平,你就不用在这厂里上班了。为了稳住韩某,赵某只好说自己会向朋友借钱给韩某的,同时赵某悄悄地让朋友报警。韩某和米某两人当天就被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