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周静通讯员柳斌杨裕杰)骗购倒卖发票以牟利。近日,鄞州区国税局稽查部门对两户违法企业共处以没收非法所得12万元,罚款14万元,并将两家公司的实际操作人陈某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005年11月至2006年1月,陈某以钟公庙宏顺建材经营部名义向国税机关领购货物销售统一发票6本,将发票全部拆本抽底,倒卖真发票联牟利7万元,虚开金额高达120万元。为应付税务机关的查验和稽查,陈某又印制假发票,以每本200元~300元购入6本,裁剪后订入真发票虚开出去。
此外,陈某还采用同样手段,以钟公庙远诚建材经营部名义,骗购倒卖货物销售统一发票4本,取得违法所得5万元,虚开金额高达80万元,并非法委托他人印制假发票4本虚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