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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三村侵占农田违法住宅楼限期拆除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7-11-05 06:07:55

  - “侵占农田违法建造商品房”后续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蔡明东)8月以来,本报连续报道了奉化市尚田镇尚三村侵占农田违法建造住宅楼并对外公开出售的事件,引起了各界的广泛关注。昨天,记者从市国土局监察部门获悉,自从本报予以曝光后,违法住宅建设工地一直处于停工状态。宁波、奉化两级国土部门对此高度重视,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取证,日前认定涉嫌非法建房的共有18户,本周奉化国土部门将对这些参与者依法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建造的房屋,退还被占用的土地。 

  据国土部门有关人员介绍,占地建房的共有23户,其中3户有合法审批手续,2户的违法主体还在认定中,剩下的18户既无法向执法部门提供房屋买卖合同,也没有依法办理建房审批手续,因此被认定为违法责任人,将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这位工作人员表示,虽然不排除幕后有“开发老板”的操纵,但因为缺乏直接证据,现阶段国土部门只能对认定的18户做出处罚。 “决定责令拆除违法住宅楼,这些所谓购房者的前期投资全都打了水漂。”这位工作人员说。 

  “这一事件再次敲响了警钟,即违法住宅的‘购买使用者’面临极大的经济风险,在法律上也得不到任何保护。”市国土局法制监察局副局长樊献鹏向记者表示,我国有关土地法规明确规定,土地产权的认定以登记为依据,如果没有经过登记,即使已经搬进房屋居住,产权也得不到法律的承认,更谈不上保障。 

  据樊献鹏介绍,房屋产权没有法律保障,会给违法住宅的“购买者”在日后使用中带来一系列问题。首先,由于没有房产证、土地证,一旦遇到政府建设拆迁,违法住宅的“使用者”将无法得到应有的补偿,也不可能享受相应的安置政策。其次,没有两证,违法住宅不能过户, “使用者”日后即使要转让交易,由于无法提供产权证明,也很难找到愿意接手的买家。 



【编辑:周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