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张燕金文秀基)海曙区食品安全监管中心和区卫生局、教育局经过一个半月时间,对辖区内70家学校或幼儿园的食堂进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定,昨日,有13家食堂获评食品卫生管理A级单位。
据了解,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标包括食堂的卫生管理制度、选址和布局,粗加工流程及布局,索证和储藏等11大类50多个项目,几乎涵盖了食堂卫生的各类要求。海曙区接受评定的70家食堂包括29家学校食堂和41家幼儿园食堂。在13家获评A级单位中,有学校食堂2家,分别是东方中学食堂、海曙区中心小学食堂。幼儿园食堂11家,分别为市第一幼儿园、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市第二幼儿园、市级机关第二幼儿园、市二轻第一幼儿园、宝韵音乐幼儿园、红旗幼儿园、尹江岸幼儿园、新商业幼儿园、城南中心幼儿园、中山艺术幼儿园的食堂。据悉,此次综合考核和评审还评出B级单位38家;C级单位2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