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突发·现场
不正常低价可能是陷阱 买二手房要多心眼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7-11-09 11:37:49

  中国宁波网讯当人们热衷于房产投资的时候,有人就拿“低价房产转让”作诱饵,来骗取投资人的钱财。镇海法院昨天披露了一宗诈骗案,提醒人们从中吸取教训。 

  张某年初时看到一则售房广告,广告上说,有人因资金周转困难,打算出售连体的店面房三间,报价180万元。张某平时对房价非常关心,他知道店面房更是寸土寸金,而广告上介绍的店面房总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售价只要180万元,显然是低价,他决定赶紧出手买下。他拨通了售房人的联系电话,售房人李某约他第二天到实地看房子。 

  张某看到这三间店面房位于马路转角,而且都是三层的,他非常满意。售房人李某给他看了相关证件,他当即拍板与李某签订了买卖合同,生怕被别人抢先捡走便宜。然后,他到银行取出60万元预付款交给李某,李某出具了一张收条,两人约定次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但次日张某就联系不上李某了。张某当时有不良预感,就赶紧到房产管理部门查这三间店面房的产权登记,结果发现店面房实际拥有人为周某,周某早在他之前已经向李某买下了这三间店面房。 

  镇海法院现认定李某犯诈骗罪,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0年3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李某诈骗所得赃款现仅部分追回。 (记者屠传宏通讯员张亦晟) 

【编辑: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