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10日电(记者王宇姚均芳)中国人民银行10日宣布,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7年11月26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此次调整后,普通存款类金融机构将执行13.5%的存款准备金率标准,该标准创近年历史新高。
调整存款准备金率是传统的三大货币政策工具之一,通常是指中央银行强制要求商业银行按照存款的一定比率保留流动性。此次上调是央行今年以来第九次上调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
今年以来,除了3月份和7月份没有使用此货币政策,其他时间央行保持平均每月一次的存款准备金率调整频率。8月份以来,调整频率进一步加快。
央行指出,此次上调旨在加强银行体系流动性管理,抑制货币信贷过快增长。根据央行此前公布的数据,9月末,广义货币供应量M2余额39.3万亿元,同比增长18.5%,增速比上年同期高1.7个百分点。人民币贷款余额25.9万亿元,同比增长17.1%,增速比上年同期高1.9个百分点,比年初增加3.36万亿元,同比多增6073亿元。
目前依然较大的货币信贷扩张压力引发广泛关注。10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继续抑制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和信贷投放过多。央行11月8日发布的三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也指出,要实行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继续采取综合措施,适当加大调控力度,保持货币信贷合理增长。
存款准备金率历次调整:
2007年11月26日由13%调至13.5%
2007年10月25日由12.5%调至13%
2007年9月6日由12%调至12.5%
2007年8月15日由11.5%调至12%
2007年6月5日由11%调至11.5%
2007年5月15日由10.5%调至11%
2007年4月16日由10%调至10.5%
2007年2月25日由9.5%调至10%
2007年1月15日由9%调高至9.5%
2006年11月15日由8.5%调高至9%
2006年8月15日由8%调高至8.5%
2006年7月5日由7.5%调高至8%
2004年4月25日由7%调高至7.5%
2003年9月21日由6%调高至7%
1999年11月21日由8%下调到6%
1998年3月21日从13%下调到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