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消息(记者凌钱)自2007年11月9日,宁波市政府颁发“关于规范市区道路货运市场经营秩序的通告”以来,货运出租车成为眼下热议的话题。今天,宁波市电视台“讲大道”栏目组邀请到了宁波市交通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张延,宁波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党委书记张春波、宁波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李杰,一起为市民带来了相关方面的信息。
货运出租车并非一刀切,仍有将近3年缓冲期
记者获悉,目前宁波市共有1088辆微型货运车辆。目前,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货运出租车经营许可已停止,市相关部门结合宁波货运出租车实际情况(绝大部分车辆至2010年到报废年限),提前向广大市民与货运出租车从业人员发出通告,符合营运车辆安全技术要求的,仍可以继续营运,直至车辆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将予以报废,并不再更新此类货运出租汽车。
部分市民存在误解
也有一些市民对这一规定的理解存在误区——“三年后货运出租车没有了,我们购买大件物品怎么搬回家。”规范市区道路货运市场经营秩序,并非从此取缔货运车辆,在未来三年,在原有的货运出租车基础上,根据市场需求、道路运输通行条件,将有序开放微型货车运输市场,将按照现代服务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要,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物流要求的新型城市配送体系,以满足货运出租汽车退出货运市场后的群众货物配送需求。因此,市民完全不必担心会发生无车搬运货物的现象。
规范过程有情操作从1996年到现在,这1088辆货运出租车承载着我市大部分的货物运输的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这部分车辆将被逐渐淘汰,政府也充分考虑到了这一点,也将对这部分从业人员提供一定程度上的帮助:货运出租车从业人员可购置新车继续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行业管理部门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尽可能提供方便和优惠;优先安排要求从事其他道路运输的从业人员参加从业资格培训;货运出租汽车企业发展其他项目时,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给予支持和方便等。对失业人员,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将积极帮助提供就业机会;若符合低保或低收入家庭条件的,经申报可享受社会救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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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出租车私下交易行为非法
货运出租汽车经营权是政府无偿给予的,严禁经营权的私下转让、买卖。但还是有相当部分车主进行私下交易,这种交易行为是非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