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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主动打击犯罪 拓展交警工作新内涵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7-11-12 12:50:50
  群众的想法很简单。 “甭管你是交警、片儿警还是刑警,穿着警服,站在街上,老百姓就只认你是警察。”

  今年9月,家住江东张斌桥社区的刘先生写了一封热情洋溢的表扬信,信中称赞江东交警大队的民警当街抓住偷车贼,送还了被盗的电动车。疏交通、纠违章、排事故,在普通群众眼里,站在十字路口、含着哨子挥汗如雨地疏导着道路交通的才是所熟悉的交警,什么时候交警开始 “不务正业”,抓起贼来了?

  观念要转变,理念要创新。走进江东交警大队,大队长杨国胜告诉记者: “交警天天在路面巡查执勤,对打击街面犯罪和车辆盗抢案件具有独特的优势,为什么就不能转变观念,将日常工作和打击犯罪有机地结合呢?”

  2004年10月,一支专门打击车辆盗抢的特别行动小组在江东交警大队成立,一本厚厚的蓝色封皮 《被盗车辆登记本》记载着一个个生动的案例:

  今年6月,一次交通事故中,执勤民警骆敏察觉肇事雪佛兰轿车的牌照与车身新旧程度不符,通过他细心的网络查询、现场盘问,一起异地盗窃车辆案得以真相大白。

  通过实战检验,大队归纳总结出 “三步查疑法”。

  车窗上的一个编码,玻璃上的一个标记,甚至车牌上的一颗螺丝都能成为辨别赃车的依据,使非法车辆无处遁形。除此之外,大队还制定了详细的量化考核激励机制,对打击街面犯罪、维护群众利益的行为进行鼓励,并将结果直接体现在奖励评优和人事任用中。

  先是人民警察,然后才是交通警,当面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时候,你的身份就是执法者。江东交警大队的民警牢固树立了这个理念。

  今年5月,市民许先生到兴宁桥东岗亭举报,来必堡快餐店门口的停车场有小偷利用交警换班间隙偷盗电动车,民警胡海平连续两个星期利用换班休息时间,身着便衣蹲点守候,将两名正在行窃的偷车贼当场抓住。

  3月1日,外地游客朱小姐在新江厦商场附近被小偷夺去背包,巡逻路过的交警陈洪斌跳下摩托车,追了两条街将嫌疑人扑倒在地。

  前几天,市民李大爷电动车被偷,到岗亭报警,整条马路的交警层层设卡围追阻截,将盗车贼拦在十字路口。

  “交警打击违法犯罪,非但不是不务正业,而且还能促进交警的其他工作。”杨国胜说, “许多违法人员、非法车辆本身就是不安定因素,通过加强打击、消除安全隐患,对促进交通畅通、减少重大事故大有裨益。”

  2004年10月至今,江东交警大队共查获被盗抢车辆350多辆,抓获各类嫌疑人员400余名,破获各类案件近千起。而3年多的实践也证明,随着打击车辆盗抢和街面犯罪的深入,江东的恶性交通事故亦呈逐年下降趋势,2006年降幅位居全市第一。

  “咱们民警的心思多想一点,与群众的关系更近一层。”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汤长源说,“交警参与打击犯罪,说到底是一种意识的创新、理念的创新。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这对我们交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认为,交警要树立大公安意识,充分发挥交警在车辆源头管理和路面查辑方面的主力军作用,积极投入到打击街面犯罪和盗抢机动车犯罪活动中去,更好地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 (孙波 周宏平)

【编辑:庄伊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