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通讯员周华敏史济华记者沈孙晖)“逃得了一时,逃不过一世,车子已经被你们查到,逃跑也没有用了……”迫于警方强大的侦查攻势,安徽籍驾驶员李某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后,走进象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投案自首。至此,11月7日中午发生在71省道致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迅速告破。
11月7日中午12时25分左右,在71省道63KM+700M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个骑电动车的人被车辆撞后碾压受伤,肇事车辆逃逸,伤者送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接警后,象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在勘查现场的同时,迅速抽调警力成立“11·7”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专案组,全力侦查。由于现场除了电动车上有一处不明显的碰撞痕迹外,没有发现其他有价值的线索,民警便在公路沿线查找相关目击者。
经过大量的调查走访,先后有目击者反映当天中午12时半左右,曾有一辆载石渣的车辆在事发路段经过。下午3时多,民警在对事故现场附近的一家模具厂边的石塘排查时,发现有十多辆车在运石渣,该模具厂门口还装有监控设备,于是民警立即查阅监控录像。
通过对图像的辨认和事故发生时间段进出石塘货车的逐一排查,一辆安徽牌照的运输拖拉机进入了民警的调查视线。但民警找遍所有的石塘和工地,均未发现这辆拖拉机和驾驶员李某,而李某的手机也处于无法联系的状态。
当天下午4时半,民警在李某暂住房所属的丹西街道潘家桥村后工场处,找到他的拖拉机。经比对,拖拉机钢圈上的几处刮擦痕与案发现场电动车的刮痕较吻合。种种迹象表明,李某有重大嫌疑。专案组立即对李某在象山的社会关系进行调查,并对其可能的藏匿地点进行守候。同时,警方加强各卡点的盘查力度,以防李某外逃。
当晚7时多,象山交警大队值班室突然闯进一名中年男子说要投案自首。经询问,该男子就是李某。
经了解,安徽籍驾驶员李某来象山搞运输的时间不长。当天中午驾车肇事逃逸后,为逃避法律责任和巨额的经济赔偿,无知的李某躲到了老乡的暂住房里。当得知自己肇事的拖拉机被警方找到时,李某仅存的侥幸心理被彻底击碎。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后,他最终决定向警方投案自首。
目前,李某已被象山警方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