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节假日调整主要内容:
1、国家法定节假日总天数由10天增加到11天。全年休假增加到115天。
2、元旦放假1天不变;春节放假3天不变,但放假起始时间由农历年正月初一调整为除夕;“五一”国际劳动节由3天调整为1天,减少2天;“十一”国庆节放假3天不变;清明、端午、中秋增设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各放假1天(农历遇闰月,以第一个月为休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