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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甬高速公路发生事故名送奶工殒命车轮下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7-11-15 00:44:39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周勇通讯员 邵军辉 浦岷 胡幸年)灯光眩眼造成司机视线模糊,前天晚上,杭甬高速公路发生事故,一名送奶工殒命车轮下。

  高速交警接报赶去时,发现一名男子仰躺在中央护栏边,满头是血,已没有呼吸。经勘察现场,交警初步判断死者约30岁,是一名送奶工,在横穿高速公路时被路过的浙B18402号大客车撞倒身亡。

  大客车司机王某说,当时他在第一车道以每小时90公里左右的速度行驶,因对向车灯眩眼,视线一时模糊,待恢复视线,突然发现该男子在前方10米左右的第一车道内往右走,“因为距离过近,我紧急避让,可车头左侧还是撞上了他。”他随即把大客车靠边停下,乘客由另一班车送走。

  目前,交警正在调查死者身份。而记者昨天从市交警支队获悉,今年以来我市共发生夜间交通事故数千起,造成318人死亡,其中相当一部分事故就是两车在会车时,因对向车灯眩眼导致司机视线不清造成的。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夜间行车使用灯光应注意以下几点:一、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二、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机动车在雾天行驶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三、夜间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在相距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