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林伟通讯员叶世道)记者昨天从市环保局获悉,根据宁波市环保局、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联合出台的相关办法,从明年开始,被环保部门责令停产整治、存在重大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黑色等级的企业将不能从各大商业银行贷款。据悉,宁波成为省内首个出台“绿色信贷”具体实施办法的城市。
根据该办法,环保部门将依照环保法律法规加强对辖区内排污企业的监督管理,并根据监管情况,客观准确地评判排污企业的环境行为信用等级,形成企业环保信息。其中,包括由国家环保总局认定的环境友好企业的相关信息;按照《浙江省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价实施方案(试行)》评定为环境行为信用很好、好、一般、差和很差的企业的相关信息,分别以绿色、蓝色、黄色、红色和黑色进行标示;按照《宁波市重大环境违法违规行为认定处理办法(试行)》认定的涉及重大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的相关信息。
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将在明年1月底前完成首批数据的加载入库工作,并展示在相关企业的信用报告中,督促、指导金融机构将企业环保信息作为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的重要依据;银行监管部门也将把金融机构在信贷管理工作中是否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法规、配合环保行政执法、控制信贷环境风险等情况纳入监管范畴,对因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导致企业不良贷款的情况展开调查,督促各金融机构将企业环保信息作为信贷审查的必备环节。
据悉,我市部分商业银行根据总行及金融管理机构的要求已经开始行动。上月,工商银行对有贷款余额的近3000家企业按总行要求逐一进行了环保评估,并采取相应的信贷管理措施,一些环保信用不良的企业已经感受到信贷方面的压力。一些股份制商业银行也积极与环保部门联系,希望共享环保行政处罚等企业环保信息,对有环境违法行为记录的企业将审慎放贷。
10种行为列入“环保黑名单”
从现在开始,根据刚出台的《宁波市重大环境违法违规行为认定处理办法(试行)》,10种情形将被认定为重大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企业不但将在网上公示3年,还将被取消评奖评优以及上市、融资的资格。
根据该试行办法,有10种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重大环境违法违规行为。这10种情形分别是:偷排污染物或者故意不正常使用处理设施且排放污染物超标严重的;将危险废物以倾倒、填埋等方式直接进入水体、土壤、海洋等环境并有主观意图的;拒绝、阻扰环保执法人员依法实施现场监督检查或者拒不配合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的;拒不履行环保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的;以欺骗、虚假手段取得环保行政许可的;因违法排污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被责令停产整治的;逾期未完成限制治理任务,被责令停产或停业的;被实施环境行政强制措施的;其他严重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环境行为。
对已认定的重大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查证单位和部门将及时予以公开曝光,并责令当事人在当地主要媒体作出公开道歉和整改承诺。据悉,重大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由市环保局统一记录,在市环保局外网上公示,并通报市级有关部门。公示期限为3年。
在重大环境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公示期间,环保部门将不为该行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出具环保认可证明,包括申请上市或者融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申请驰(著)名商标或著名商号认定;申请各类名牌产品认定;申领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企业和个人的各类评优、评先申报;各种政策性奖励、补助、返还申请。同时,涉及犯罪的还将被及时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