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实习生梅灵)卷起袖子,余姚市马渚镇四联村的邹某(化名)左手臂上4个深深的烫伤疤痕触目惊心,这是他为了逃服兵役,自己拿烟头烫的。
19岁的邹某属于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在通过初检后,他却萌生逃服兵役的念头。本月初,他和一名网友说起此事,网友出了主意,告诉他用烟头在自己身上烫几个洞,就不会被征兵入伍了。
邹某“茅塞顿开”,立即拿烟头向自己左手臂烫去。他担心轻微的表皮烫伤不能被拒,便烫了深深的4个大洞。于是,在复检的时候,他“成功”地被拒绝征兵入伍。但正当他沾沾自喜时,民警将他带到公安局进行调查。
无独有偶,余姚市马渚镇人武部余部长告诉记者,该镇大施巷的一名入伍适龄青年,为逃服兵役,上月底忍着疼痛在手臂上纹身,人武部工作人员发现后,已经责令其将纹身去除。
当民警问两人是否知道这样的行为要受到处罚时,两人均摇头说不知道,竟称: “我现在愿意入伍,这样就不用处罚了吧?”其法律意识之淡薄,令民警哭笑不得。
余姚警方表示,在调查取证工作结束后,将根据相关法律对两人进行处罚。
-相关法律
《浙江省征兵工作实施办法》第三十八条: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在两年内不得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职工,不得办理出国出境、升学手续;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职工的,两年内不予晋级、晋职,并由所在单位或者主管部门给予相应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