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龚哲明)记者近日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获悉,出席和列席于10月下旬举行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的人员建议,要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形成节能降耗工作的合力,进一步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进一步强化节能降耗的基础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节能降耗工作机制。
10月24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市经委主任林克宇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节能降耗工作情况的报告。
出席和列席人员普遍认为,去年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家、省有关节能降耗工作的部署,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制订政策措施,调整产业结构,推进科技创新,节能降耗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和阶段性成果。
同时,出席和列席人员还提出四方面的具体意见和建议:
——— 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形成节能降耗工作的合力。要按照 “十一五”期间明确的节能降耗工作目标和任务,客观分析我市节能降耗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战略研究,抓住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制度措施,强化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宣传引导和监督作用,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特别是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培训,不断增强全社会的节能意识。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引导节能降耗的重点方向,推广节能先进典型。要从以行政管理手段为主,逐步转移到依靠法律和经济手段,实行综合管理上来,进一步形成全社会节能降耗的工作合力。
——— 坚持扶优汰劣,进一步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一是认真抓好产业准入和退出工作。要建立健全耗能行业准入制度,制定实施合理用能评估办法,从源头上抑制高能耗、高污染行业盲目扩张。要积极探索落后生产能力的市场退出机制,使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落后生产能力和产品尽快退出市场。二是鼓励、加强节能新技术 (产品)的攻关、推广。要定期发布节能技术(产品)推广导向目录,积极扶持开发并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三是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和工业循环经济。要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促进企业技术改造;认真落实市委 《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工业循环经济发展。四是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鼓励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三次产业协同发展和优化升级。
——— 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节能降耗的基础工作。一是完善有关法规规章,加强依法管理。要根据修改后的 《节约能源法》,结合我市实际,加快制订和完善建筑节能、交通节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和节约用电管理等内容的具体制度规定。二是进一步完善能源统计制度。要尽快建立节能降耗统计监测体系,完善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降耗台账,摸清能源消耗情况底数;进一步实施好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报告制度和媒体公告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完善节能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市、县两级节能管理监察机构,充实监察力量,加大节能监管力度。
——— 努力开拓创新,进一步建立健全节能降耗工作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政策引导和激励约束机制。要在强化行政节能监管的基础上,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财政、税收、信贷等经济手段管理节能降耗工作,形成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相结合的节能机制。二是建立市场价格调节机制。要进一步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实施差别电价和超计划超定额加价等资源价格调控手段,控制能源使用不合理增长,提高能源有效使用率。三是积极探索市场化节能新机制。要充分运用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自愿协议等模式,帮助和促进高耗能企业实施节能改造。四是强化节能降耗工作考核机制。要落实节能降耗目标任务,强化工作责任,完善奖惩机制,严格目标责任考核,实行地区节能状况定期通报制度,确保节能降耗工作深入持久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