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龚哲明)记者近日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获悉,出席和列席于10月下旬举行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的人员建议,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各级领导的质量安全意识,严把市场准入,创新监管模式,有效整合资源,强化执法监督,高度重视解决突出问题。
10月24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城建农资环保委主任委员史明华所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
出席和列席人员普遍认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采取扎实有效措施,依法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特别是在宣传、基地建设、投入品监管、质量检测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同时,出席和列席人员还提出五方面的具体意见和建议:
——— 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各级领导的质量安全意识。要切实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舆论监督力度,坚持正面宣传,同时对严重的违法行为要敢于曝光,合力营造良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氛围。各级政府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范畴,量化指标,明确责任,制订事故责任追究制,并与政绩考核相挂钩。
——— 严把市场准入,防止和杜绝劣质农产品上市销售。要把 “市场准入”作为农产品安全监管的关键环节来抓,进一步发挥和提高规模较大的批发市场的功能,切实加强对进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以及超市等农产品的监督抽查,加强对分散种植户生产经营农产品的质量监督管理,防止和杜绝劣质的农产品上市销售。要继续抓好产品的产地认定和认证工作,对通过认定的产地和认证的农产品可以免检进入市场,规范和完善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秩序。
——— 创新监管模式,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法。要依法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加大农贸市场、地摊市场的监管,认真总结推广 “统一配送,农资连锁经营”的成功做法,尤其是要探索创新对分散种植户经营管理;完善农业标准化体系,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进一步加强无公害农产品地方标准制定和修订工作,加大对规模经营的政策扶持力度和资金投入力度,促进生产基地标准化、规模化建设,扩大标准化生产的覆盖面;加快新型农民的培养,推广普及农产品安全生产配套技术;大力推进分散种植户进入合作组织,建立健全各专业协会组织;强化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加快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
——— 强化执法监督,高度重视解决突出问题。要继续深入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及各类专项整治,高度重视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管理和畜禽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等问题,从严打击违法生产和经营行为。要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完善执法手段,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监管执法水平。要加强部门间配合、协调,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 坚持资源共享,提高质量安全检测水平。要有效整合各部门的检测资源,充分利用市和县 (市)区检测中心较为先进的检测设备和技术力量资源,强化例行监测制度,完善检测程序和办法,延伸检测区域,扩大监测范围和数量。要加大经费投入,更新检测设备,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检测能力和水平。同时要有效整合现有信息资源,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通报制度,探索信息公布的最佳形式,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