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通讯员三水 马江领记者杨绪忠)余姚一名男子因为嗜好打鸟,私自购买了一支土枪作为捕鸟工具。昨日,余姚市人民检察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依法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蔡某。
据检方介绍,蔡某是广西人,几年前来到余姚打工。他喜欢打鸟,以前都用弹弓等工具,后来看到有人用气枪打鸟,他就琢磨着“鸟枪换炮”。去年5月的一天,蔡某到余姚市黄家埠镇老乡那里,经人介绍,以230元价钱从一名四川人手中买了一支长约1.8米的自制土枪以及一些铁砂子弹。枪买回后,蔡某喜不自胜,时常四处打鸟,在老乡面前颇为风光。打了几次鸟后,铁砂用完了,他又从修自行车的小摊上买来钢珠作为子弹。
本月11日中午,蔡某看到位于余姚阳明街道一池塘边的小树上有一只小鸟,便不顾闹市区人多,从屋里拿出长枪开始射击。正在附近巡逻的派出所协警听到“砰”的一声枪响,立即赶往事发地进行调查。蔡某见警车开来,慌忙把土枪丢进池塘。后来警方在将枪支打捞上来后,经过询问,得知其没有持枪证,属非法持枪,遂将其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