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吴向正通讯员简芽香 罗 鹏)冒充房东把房子出租给别人,事情败露后关掉手机辞去工作躲藏起来。日前,冯某被江东区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据检察机关介绍,29岁的冯某系余姚人,是一家餐厅的厨师。2006年4月,冯某与他人合租了三室一厅的一套住房,租金每月800元,租期一年。后因合租人相继离开,冯某觉得一人租住费用太高,便动起了歪脑筋。在预付好同年10月、11月的租金后,他向附近一个摆摊修车的人表示,自己有房子要出租,如果有人想租房可以和他联系。同年11月7日,有人联系冯某租房。冯某明知自己承租的房屋几个月后即将到期,却仍假冒房东和对方签下了租赁合同,约定每月租金1100元,租期半年,并收取了预付租金和押金共7100元。
后来房东发现了事情真相,打电话给冯某,表示要收回房屋。冯某见事情败露,马上关掉手机,并辞去工作躲藏了起来。骗来的钱被冯某挥霍一空。今年8月,冯某被警方抓获。冯某交代了作案经过,并在亲戚帮助下主动退赔了7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