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 周勇 通讯员马江领 何永土 张杰)昨天,潜逃7年的洪某被余姚市人民法院一审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人民币。
2000年11月,当时31岁的洪某因赌博欠下10万元赌债,便与李某 (已判刑)商量找家单位骗货卖钱。不久,洪某偶然看到一家萜烯树脂 (T90)厂的电话,致电该厂厂长康某,谎称想以1万元/吨的价格买10吨货。
几天后,厂家如期发货至余姚,洪某、李某收货后乘机开溜。案发后,李某很快落网,洪某却开始潜逃。今年6月4日,洪某不堪心理重负,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