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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通车:宁波微型货车运输市场路在何方?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7-11-24 14:58:49

  本期嘉宾

  邱卫东市政协委员

  张延 市交通局副局长

  王任祥宁波工程学院现代物流研究中心主任

  阮敏 市交通局综合运输处副处长

  钟敏鸣市公管处处长助理

  朱建刚市公运集团汽车北站党支部副书记

  曹云峰海曙区南门街道

  朱金元华光城社区老人互访团团长

  随着今后微型货车运输市场的有序开放,现有的“货的”出路何在?对今后可能大量涌入的货运车辆,如何规范和管理?我们这座原本已经在喊“出行难”的城市是否会因货运车辆的增加而变得更加拥堵?围绕这些话题,前天下午,晚报民情直通车驶入澄浪社区。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和专家,与市民代表一起展开了热烈讨论。货运市场从保护走向有序开放

  在市民的印象中,在大街上跑的“货的”车顶有顶灯、车内有计价器等明显的标志,但是,今后这道风景线将出现新变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以及交通部《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今后不存在‘货运出租’这一经营许可项目。”市交通局副局长张延说。

  市交通局综合运输处副处长阮敏补充指出,根据市政府《关于规范市区道路货运市场经营秩序的通告》精神,微型货车运输市场有序放开后,经营者可根据市场需求,在办理了道路运输许可等相关手续后进入市场经营,但这些车辆将不再有顶灯、计价器等明显的“货的”标志。

  阮敏说,我市自1996年以来,一直对1088辆货运出租汽车实行保护性政策,限制同类型微型货运车辆注册登记、办理营运手续,致使许多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公平、开放、有序的货运市场秩序难以形成。

  “微型货车运输经营许可逐步放开,对市民来说肯定是好事,这有助于服务水平的提高。”对垄断的管理模式颇有微词的华光城社区居民胡志芳老人认为。

  目前我市1088辆“货的”车辆最晚的要到2011年才到报废期限,这样仍有三至四年的并存发展阶段。货的司机李师傅和沈师傅却担心市场放开后,冲击他们的生意,日子不好过。“我的车是今年3月份从别人那里转包过来的,所有费用加起来一共花了17万多,还背了10万元的债,还有3年时间怎么赚得回成本?”李师傅说。

  张延解释,市场有序开放并不意味着立刻放开,而是要根据现有道路货运市场的现状和社会需求,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包括现有货运出租汽车经营者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按照有利于发展、有利于规范的原则,适时出台相关实施办法。 “取消保护,引入竞争机制,才能提高从业人员的服务水平,体现市场经济公平、公正、公开和资源优化配置的要求。”市政协委员邱卫东说。1088辆“货的”今后怎么“开”?

  “货运市场根据国家法规放开,并不意味着马上取消现有货的经营权,一些‘货的’司机认为放开市场就是禁止现有‘货的’继续营运,这是一种误解。”张延说。

  他说,考虑到现有货运出租汽车未到报废年限,从“货的”司机的实际情况出发,对未达到国家规定强制报废标准且符合营运车辆安全技术要求的现有“货的”,允许继续保持原有标志,继续享有原有道路通行权从事营运。但是,当车辆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或者达不到营运车辆安全技术要求时,必须实行自然淘汰。

  宁波公运集团汽车北站有20辆“货的”,市场开放后,他们同样面临更多的竞争对手。“即将来临的激烈竞争迫使我们动脑筋寻找出路,多为用户着想,想办法如何把成本降下来。”汽车北站副书记朱建刚说。该站有个不错的建议:成立货配中心,建立调度平台,统一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与81890热线联手,接到用户用车的电话后,立即通过GPS卫星定位系统,调派离用户最近的空闲车辆前去。

  “这样做有三个好处:一是方便了用户,打个电话就能要到‘货的’;二是减少了‘货的’空驶里程,降低了燃料成本,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市区交通拥堵压力和尾气污染;三是在‘货的’和用户之间发挥中介作用,变得有的放矢了。”该站张书记介绍。

  “当然,这一平台的搭建还需要各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同时建立一套严格的考核体系,比方实行打分制,对服务质量差、无故让用户久等的司机,要有制约措施。”朱建刚说。

  宁波工程学院现代物流研究中心主任王任祥认为,微型货车必须走规范化、集约化发展道路,改变了车主原先分散经营的理念,依托食品市场、家电市场、装饰市场等专业市场为后盾,逐步发展成为适合市场需求的专业化运输队伍。

  邱卫东委员认为,随着宁波经济朝着又好又快方向发展,货运市场的需求空间会越来越大,货运市场最终必将向专业化、公司化、股份制方向发展,形成一种新的货运运行机制,即以资本为纽带的方式,由散户共同按照《公司法》的规范要求,共同投资组建货运公司,成立专业市场。

  “货的”司机周师傅说,有市场就有生存空间,只要大家都能自节自律,把服务搞上去,相信挂靠货配中心总比盲目单干要好。私家车能否给“货的”让点跑路空间?

  对于市民来说,在享受到货运市场有序放开后给他们带来便捷的同时,不少人还担心随着货车的增多,他们的出行会受到影响。而“货的”司机们担心的是:今后他们是否也会像私家车那样,过灵桥和江厦桥时分单号双号走?

  对此,生活新境居民许阿姨认为,她对私家车的问题还真的作过一番调查,她认为现在城区道路拥堵,与私家车发展过热有关。据说现在机动车平均每天的上牌数量达300多辆,而我们的城区道路无法再拓宽了,唯一的办法是控制机动车特别是私家车的过快发展。

  邱卫东委员说,早在几年前,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就在我市“两会”期间多次提交建议,呼吁对车牌吉祥号码进行公开拍卖,既可筹措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又可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机动车过热增长。去年3月,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浙版新交法”也规定小型客车号牌号码公开竞价所得价款可用于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但到目前为止这一规定还没有落到实处。

  市交通局综合运输处副处长阮敏说,现在货运出租车和客运出租车、公交车一样,过灵桥和江夏桥,是不受单、双号限制的。随着市场的逐步开放,相信交警部门会做出相应的调整,从优化的角度减少拥堵,这也是符合城市变化需求的。不会让一个“货的”司机家庭没饭吃

  华光城社区老人互访团团长朱金元老师说,据我了解,从事“货的”运输的人多数家庭条件一般,有的一家几口人就靠这部车养家糊口。市场无情,政府有情,社会有情,建议政府部门对目前这些从业人员作一次调查摸底,摸清楚到底有哪些人处于贫困阶段,以便于多渠道地进行扶持。让这部分人员决不能因政策调整而失业没饭吃,也不能让他们的小孩没有书读。

  张延说,政府会采取各种措施尽可能给这些从业人员提供帮助。比如货运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可购置新车继续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也可从事各种运输车辆的驾驶工作,行业管理部门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尽可能提供方便和优惠;优先安排要求从事其它道路运输的从业人员参加从业资格培训;货运出租汽车企业发展其它经营项目时,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给予支持和方便等。对失业人员,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将积极帮助提供就业机会;若符合低保或低收入家庭条件的,经申报可享受社会救助保障。政府可以负责任地说,不会让一个“货的”司机的家庭没饭吃,会确保他们获得基本生活保障,也不会让一个“货的”司机失去工作,而会千方百计地为他们提供岗位。接了“烫手山芋”该找谁理论?

  “货的”司机周师傅说,他和许多“货的”司机一样,也是从别人手里高价转让过来的承包权。有的甚至才接手几天,现在政府通告一公布,转让价大幅度缩水,造成了很大损失。真不知道该咋办。

  市公管处处长助理钟敏鸣说,实际上市政府在1997年、2001年的会议纪要,以及《宁波市市区货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中,都明确规定经营权不得转让,而且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也没有收取经营权使用费。至于因承包权转让引起的损失,可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

  朱建刚说,政府当时把经营权投放给了企业,现在“货的”司机随着政策的调整暂时遇到了困难,我们有义务帮助他们,和他们一起共渡难关。我们建议政府协助支持建立货配中心的目的,就是让这些运输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尽量保证他们有货拉,降低他们的运行成本,提高他们的经营效益。(记者蔡铁锋实习生童密芳通讯员陶晶华/文龚国荣/摄)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