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龚哲明)我市开始实施妇女健康促进工程,以县(市)区为单位,80%以上已婚育龄妇女将每两年接受一次免费常见妇科疾病检查。这是记者昨日下午从全市妇女健康促进工程项目工作会议上得到的消息。
根据实施方案,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应检妇女(含离退休女职工)每一至两年接受一次常见妇科疾病检查,经费按《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支付;城镇无业居民和低保家庭的应检妇女每年接受一次常见妇科疾病检查,经费由各县(市)区财政按实际检查人数给予安排;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应检妇女每两年接受一次常见妇科疾病检查,与农民健康体检相结合,所需经费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检资金中解决。市财政对象山县、宁海县、奉化市及余姚市部分欠发达地区农村妇女常见妇科疾病检查,按实际检查人数给予每人每次10元的经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