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汤碧琴) 《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我市将把贯彻实施这两部法律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这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劳动保障工作座谈会上获得的信息。
《劳动合同法》、 《就业促进法》颁布后,市委、市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相继成立了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方案、明确职责,加强学习培训和宣传引导,为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 《就业促进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会议指出,目前离《劳动合同法》、 《就业促进法》的贯彻实施只有一个多月时间,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抓好这两个新法律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引导工作,加大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力度,全面推行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依法加强对用人单位的指导、监督和检查,提高劳动合同管理水平。要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切实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规范管理,加强对职业中介行为的监管,努力创造公平的就业环境。同时,要对现行的劳动合同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切实做好现行相关法规与《劳动合同法》、 《就业促进法》的衔接,确保这两部法律顺利实施。
会议强调,当前要积极推进新出台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等三项制度,做好元旦、春节前的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副市长徐明夫到会讲话,并就认真做好《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的贯彻实施工作、进一步推进我市劳动保障工作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