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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着轿车盗窃乌龟甲鱼 3男子被起诉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7-12-01 01:50:20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杨绪忠 通讯员马江领 刘新锋)3名男子看到市场上乌龟、甲鱼价格不菲,遂心生歹念,瞅准一养殖场,驾驶轿车结伙盗得乌龟、甲鱼达226.34公斤。11月28日,被告人潘某、邵某和张某因涉嫌盗窃罪被余姚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据检方介绍,今年9月11日晚9时许,在杭州打工的潘某等3人伙同曹某、魏某 (后两人均在逃)经事先协商,准备好抓乌龟、甲鱼的渔网、袋子等作案工具,驾驶桑塔纳轿车自杭州萧山驱车至余姚市黄家埠镇某渔业有限公司养殖场,打算偷些值钱的乌龟、甲鱼。当晚11时许,潘某等5人到达该养殖场后,将轿车停在一小河边,驾驶员张某在车内望风,其余4人脱掉衣服后游过小河,剪破该养殖场鱼塘围网潜入鱼塘。4人分成两组分头行动,在几个鱼塘内采取网拉、手抓等手段作案一个多小时,盗得乌龟11袋、甲鱼3袋后原路返回车上。凌晨2时许,当潘某等5人驾车返回萧山途中,被在公路上设卡的余姚警方当场查获。经鉴定,被盗的11袋乌龟和甲鱼共价值人民币22136元。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