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昨天从宁波市地方税务局了解到,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由该局委托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在房地产交易环节代征的印花税,从上周起由原来按商品房销售合同万分之三调整为按产权转移书据万分之五征收。
宁波房地产界人士认为,本次印花税率的调整对房产交易市场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因为印花税在整个商品房销售中所要缴纳的税所占比例实在有限。以一套价值100万元的商品房为例,印花税从原来的300元增加到现在的500元,而占大头的1.5%契税算下来要1.5万元,如果该套商品房面积要是超过140平方米的话,契税就是3万元钱,所以增加200元对购房者来说几乎没有感觉。 (记者黄剑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