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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买了保险保险生存金别忘了领取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7-12-05 12:11:21
  中国宁波网讯 1000万元的保险生存金被遗忘在 “平安人寿”,这不是某个保险案件的赔付款,而是3000多名购买了保险的市民应当领取的保险生存金。记者了解到,不少市民买了保险,可到了领取保险生存金时却不再现身。

  平安人寿宁波分公司有关人士向记者介绍,不少保险都具有返还制度,即客户在投保后的一定年限里,投保人可以从保险公司领取一定数额的钱款,这种钱款由于是以投保人生存为条件领取的,所以又称为保险生存金。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一些客户忘记了其所购保险有生存金可领或者是所留地址不详或不通邮使公司通知书未能送达,还有不少客户地址、电话变化后没有及时告知保险公司,导致大量生存金存留在保险公司。

  宁波保监局人身险监管处的毛小兵处长表示,由于生存金的领取一般都是在5年甚至更长时间之后,所以一些客户忘记领取生存金在保险业属于普遍现象,我市一些老牌的保险公司尤为突出。

  为此,毛处长提醒市民购买了保险后最好定期查看自己的保单情况。当地址或电话等资料发生变更时,一定要及时与保险公司或保险代理人联系。(记者 徐科文 通讯员 王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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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各家保险公司对于保险生存金领取方式较多,有柜台领取、委托家人或业务员领取、银行转账、信函委托转账等。其中最简单的方式是银行转账。只要被保险人 (生存金受益人)持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到保险公司柜台登记转账授权,今后到期的保险生存金就会自动打入被保险人的指定账户。


【编辑:庄伊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