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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救援机制在第六医院试点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7-12-06 02:15:29

  对工伤职工实行入院先救治,在48小时内视病情收取费用,企业按规定及时支付工伤职工医疗费用;明年将扩大企业签约面和医院参与面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汤碧琴通讯员江浩波)昨天下午,宁波贝时特钢缆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与市第六医院签订了宁波市企业工伤快速救治协议。按照协议,第六医院将对工伤职工实行入院先救治,在48小时内视病情收取费用,企业按规定及时支付工伤职工医疗费用。这标志着由市总工会、市法律援助中心、市第六医院联合组织的工伤职工救援机制开始启动。 

  据法律志愿者对入住市第六医院的工伤职工基本情况调查,126名工伤患者中,外来务工人员就有104人,占入院人数的82.5%。这些工伤职工中,参加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的分别只有40人和45人,相当一部分职工尤其是外来工的工伤待遇得不到保障。建立工伤职工救援机制,有利于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减少因工伤事故引发的矛盾和纠纷,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工伤职工救援机制包括建立工伤职工快速救治、困难帮扶和法律援助机制等三项内容,试点工作将首先在市第六医院启动,诊治范围为手外科、骨科、眼科、脑外科、普外科。从现在起至春节前,市总工会、市法律援助中心将对入住第六医院的工伤职工开展工伤保险法规政策宣传活动,引导工伤职工通过正当途径依法解决因工伤引发的争议,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发动所在企业和工会组织开展对工伤职工的探视慰问和困难帮扶活动;对落实工伤待遇有困难的职工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 

  市总工会副主席吴秀华表示,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明年将进一步扩大“工伤职工快速救治”签约企业的覆盖面,尤其要发动高危作业企业加入救治通道,并且要将救援工作向其他有条件的医院拓展。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