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周勇通讯员祝文权周海燕)因为抢劫赌博用的“老虎机”,张某、王某、丁某、梁某被余姚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半至3年半不等,并分处罚金2000元。
张某等4人来余姚打工却不务正业,整日游手好闲。今年5月开始,4人作案6起,共抢得“老虎机”10台,销赃得款1400余元。6月28日,他们在网吧作案时被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