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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保办理时间延长至12月20日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7-12-07 02:26:06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汤碧琴)我市新出台的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并于11月1日起办理参保手续。为使部分来不及办理参保手续的居民能在年度内纳入医疗保障体系,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将参保登记办理时间延长至12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劳动保障部门提醒,尚未参保的市区非农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老年居民、非从业人员、婴幼儿及18周岁(含)以下未入学的未成年人,请抓紧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区级医保经办机构或街道(乡镇)社会保障救助站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编辑:庄伊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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