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毛信意通讯员陈浩)记者昨日获悉,从12月起,江东区教育局安排专项经费,为3所流动人口子女学校的4000余名学生统一购买意外伤害事故校(园)方责任险,每名学生保费5元。至此,江东区已先后出资20余万元,为全区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内的所有学校都建立了安全风险转移机制,并率先在全市实现校(园)方责任保险100%覆盖。
据江东区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校(园)方责任险是一个具有广泛社会公益性的险种,因为学校和家长抵御风险的能力十分有限,而“政府保单”体现了政府的一种责任,对于校(园)方责任保险这样的惠民工程,不仅是一个行之有效的好办法,而且也将成为完善校园风险防范的一个新趋势。
参加校(园)方责任保险的学校,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因学校过失而导致在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依法应由学校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赔偿限额标准为: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学生因同一事件或同一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视作一次事故,每名受伤害学生每年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30万元,每所学校每次事故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每所学校每年累计赔偿限额无上限。